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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 提案編號:1031
法律育樂營暨法律諮詢服務
提案類型:其他 服務日期:2025-07-10

服務對象: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

學校名稱:國立臺北大學

社團名稱:法律服務社

社團粉絲團:https://www.instagram.com/ntpulaw_fafu?igsh=MWVseHhteGNjcGFweg==

提案內容
一、青少年法律育樂營 為推廣民主法治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校園智慧財產權及宣導反毒、反詐騙、 防制人口販運、防制校園霸凌、保護動物及網路散佈不當影片之法律責任,藉由上 課、短劇演出及育樂活動的方式,介紹日常生活的法律常識,並輔導青少年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期建立正確人生觀,成為術德兼修的好國民。 二、法律諮詢服務計畫 本社114年於出隊縣市有法律資源需求的地點駐站,寒假至彰化縣福興鄉辦理5天法律諮詢,暑假則計畫於草屯鎮舉辦。駐站提供之免費法律服務,包含解答民眾法律問題、提出建議和進行不同領域之法治教育宣導,宣揚貼近生活的法律資訊,讓當地民眾皆能夠得知最新的法律變動之訊息,落實本社服務社會、弘揚法治觀念之宗旨。本社學生於此服務過程中,亦有所收穫,活用課堂所學,達到教學相長之用。
提案緣起
1.法律育樂營:希望藉由5天的法治教育宣導,讓當地的青少年對法律知識有所了解,將之運用於日常生活,以期成為守法的好少年,並學習如何保護自己之權利。此外5天的營期,大朋友與小朋友一起度過,大學生能藉此展現屬於大學生的熱情,將所學回饋於社會,帶領青少年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建立青少年朋友對於正當休閒活動的參與感,度過快樂、美好、健康的寒假生活。 2.法律諮詢:於上述時間、地點,安排指導教授、擔任司法官、律師之系友、研究生及三、四年級學生駐站,為當地民眾免費解答各種法律疑難問題。一方面協助當地民眾解決各種法律問題,關懷法律上的弱者,讓經濟能力較弱的民眾有解決法 律問題的管道;一方面更是法律系學生發揮所長的好時機,將學習運用於日常生活當中,增加實務經驗。提供較長時間的諮詢服務,使民眾能獲得充分的法律知識,並徹底瞭解本身疑難之法規範及正確法律應用。本次下鄉諮詢服務預期接案件數為35至50件。
提案目標
(一)法律育樂營學員 展現出的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希冀透過育樂營,小學員們都能夠吸收轉化所學的法律知識應用在生活中,不只能夠保護自己,也能替身邊的人解決相關問題,成為一個具有法律知識且可幫助他人的好公民。 (二)前來諮詢的民眾 在當今社會許多民眾生活上遇到涉及法律問題的事件時,常會陷入慌亂而不知該如何解決,亦有因經濟拮据無法聘請律師的狀況。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我校的法律服務隊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這項服務結合了就讀於本校正學習法律的大學生、以及就讀研究所的學長姐與已取得專業執照的律師,大家一同替民眾提供專業的意見以及正確的法律知識,來解決困擾其長久的問題。
執行期程
預計執行計畫期程 執行計畫內容 備註
2025-07-10 - 2025-07-14 法律育樂營暨法律諮詢服務 大一大二舉辦育樂營;大三碩班進行法律諮詢
預算規劃
經費執行規劃 經費預算
探勘租車費(1輛5人座) 2500
探勘油料費 1000
探勘計程通行費 400
探勘停車費 300
宣傳租車費(1輛9人座) 3500
宣傳油料費 1000
宣傳計程通行費 400
宣傳停車費 300
先遣人員車資 1170
機車運送費(2輛) 4000
出隊油料費 300
出隊租車費 16000
期中籌備午餐費 5000
訓練營膳食費(中餐) 5000
訓練營膳食費(點心) 2500
出隊期間膳食費(含茶水費) 95000
傳單印製費 9000
宣傳夾報費 4000
印刷影印費 2500
活動手冊費 7200
獎品費(學校、機關等感謝牌) 4300
隊服製作費 10353
隊員保險費 6500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5549
指導老師相關費用 14000
雜支(前述預算總額6%計算) 13799
總經費
215571
預期效益
配合政府政策之宣導,加強校園霸凌防治、網路犯罪防制、菸毒酒防制之重要性等與學員生活相關的議題,同時本育樂營亦有注意法律之修正,將現今少年事件處理法中之「曝險少年」及其相關知識教授學員。同時亦配合修法動向,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之規定,宣導學員知悉其所可能面臨的權利與義務。教案人員除講授法律知識外,亦搭配生動戲劇演出、影片宣導或相關社會案例分享,以增進學員對法律知識之吸收,透過互動過程,增加學員對此之印象。此外,藉由回饋單的回收及分析,瞭解學員們的吸收成果,提供未來參考改進,以調整教案內容難易度及宣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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